秀色可餐。
陶青此时端着药碗进来,像往常一样坐在床边,拿起勺子想喂药给叶胥。直到此刻,叶胥才是真真正正的看清了他以后夫郎的容貌。
圆圆的一张脸蛋,有巴掌的大小,挺巧的小鼻子,鼻尖上还有一颗红痣,依原身的记忆来看,这红痣似乎是区分男子和哥儿的象征。还有红润的嘴唇。此刻嘴唇微微上扬,象征着主人的好心情。
原身倒是一心扑到了读书上,对这位小夫郎最深的印象就是说话细声细气的。因叶胥的阿姆与陶青阿姆是手帕之交,关系极好。
在陶青出生百天举办酒席时,原身阿姆带原身去看望这位小姐妹,原身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小又这么可爱的小人,一时之间,看入了迷,连自家阿姆叫自己都没有听到,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躺在床上的小人,床上的小人,白白嫩嫩的,也在回看着他。
见此情况,叶陶二姆一商量,干脆定下了娃娃亲。毕竟是自家人,知根知底的,也都放心。这个时代的哥儿和女子的地位相当,按理说一个哥儿的出生,应当是不会办理百天宴。
但是架不住陶姆在嫁娶三年后才生了这么一个小哥儿,给陶父喜爱的不行。硬要办一场酒席。
在这三年中,村里人指指点点的,都劝陶父另娶一个,要是不愿意,纳个小妾也行,反正他家的条件好,也能养的起,更过分的是,还有的人眼红陶家生活富裕,直接上门说要嫁给陶父,可给陶父气坏了,自己好不容易娶来的媳妇,他怎么可能做出让人戳脊梁骨的事。
这次陶青的出生,可算是让陶父出了一口恶气。势必要让全村人,知道自己夫郎的厉害。给他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哥儿。
等到了叶胥该娶亲的年纪,陶青就进了门。陶青进门的时候,家里已经不像原来那般富裕了。要供养一个书生,光是种地是远远不够的。
但是,陶青的嫁妆在村里也是相当丰厚的,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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