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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念大学的关系,梅莎从故乡幸福镇来到大都会。
动物大都会在幸福镇的三百公里以外,是一个繁荣发达的大城市,草食性、肉食性和杂食性的动物共同生活,物口有整整一百万,规模是幸福镇远远比不上的。
在乡村长大的梅莎从小就对大都会很向往,虽然父母都对她很好,但思想始终守旧,在幸福镇住惯了就不想走,梅莎可不想一辈子都待在这个小镇里。
而梅莎的爸爸生气的原因没别的,就是因为女儿有那么多所大学不选,偏偏选了一所最远的大都会联合大学。选了最远的大学没关系,反正大都会的大学条件好,重点是梅莎不顾他的反对,进了工程系。
工程系嘛,不就是建房吗!女孩子建什么房?进出地盘这象话吗?!而且工作环境还全都是男性!
梅爸对工程师没什么概念,以为工程师的工作就是建房,不知道其实工程师也有很多种类,梅莎亦曾经向他解释过,不过他似乎没听进去就是了。
她的印象里,梅爸是只很严肃、言笑不苟的鹿,对梅莎很有要求,这次女儿违背了他的意愿他不生气才怪。
他啊梅妈回头,就见到很严肃的梅爸一边听着她们讲话,一边咬着嘤嘤嘤的手帕。
梅妈:
跟梅莎和梅妈都不一样,梅爸头上顶了一对大鹿角,每只角各有四个分叉,这是雄性独有的特征。公鹿在成年之后就会开始长角,所以鹿角是成熟的象征,之后每一年都会长出一个分叉,直到有有四个分叉为止。
莎莎怎么样了?到住所了吗?有没有迷路?
五小时的火车啊应该屁股都坐酸了。
亲爱的,不如我们明天就去探望莎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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