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仇,否则她实在不愁“招安”不了他。
众将商议之后,一个飞骑尉自告奋勇承担了去给义军送信的任务,他带着一封言辞恳切的书札和封书,骑了军中上好的马而去。
飞骑尉赶路的速度自不必说,他在马背上长大,马就好比他的亲兄弟一样。
但对于没有系统训练过的人来说,骑马便成了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行军的第一天,萧存玉大腿内侧便被磨出了血,她自出生就没有骑过这么久的马,况且那里本来就嫩,细小的剐蹭都容易受伤,更别说这么剧烈的摩擦了。
她走得急,身上没有带药,只好找军医要来一罐外涂的药膏,每晚睡前粗粗涂一层。
这膏药本是用来治疗士兵拼杀时受的外伤的,味道很是难闻,涂上也是辛辣的感觉大于清凉。
更何况她每天都要骑马,就算一晚上过去伤势好了些,第二天也仍旧会被磨坏。
不过难好又怎样,五六天过去,她大腿内的伤口坏了好,好了坏,已然磨出了一层薄薄的茧子,触手是粗粝的硬,总算是不疼了。
山这边,她在风雨兼程地赶路,另一边翻过高山的何知云正站在吕梁城墙上,城下是绵延百里的军队。
身后,几个身上缠着绷带的小兵抬下去一个浑身是血的弓箭手,吕梁城的兵没有玄铁盾,粗铁炼成的盾根本挡不住突厥人可以三箭连发的天狼弓。
知云依稀记得破晓弓的制作图纸,从她画出来开始,工匠昼夜不辍地做起工,人人都熬红了眼,任是这样,东拼西凑得来的原料不过堪堪造了七百把。
七百把弓,对上阿史那孛围城的十七万兵马,脆弱得不堪一击。
沈雁抹一把脸上的黑血,声音粗哑:“这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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