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骆驼那达慕也是蒙民心中的盛会,他们穿着节日的盛装,举家前来。待他们到的时候,很多比赛都在进行。曾不野最喜欢看雪地搏克和骆驼比赛。
她喜欢那些有力量感的人,好像一拳能凿碎很多世间的不公。搏克选手从远处走来的时候,摇摆着身体,当他们跑起来的时候,地面都要抖上一抖。她不太懂规则,也没有倾向,看到谁把谁摔倒了,就跟随观众发出声响。骆驼比赛她也看不懂,单纯觉得太阳刚了。真好看。
她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力量,默默捏了把自己的胳膊,算计着多久能练出那样的肌肉来。等她有了那样的肌肉,就去找王家明,让他快点还钱,然后把他揍成傻子。就像那搏克选手一样,给他过肩摔。
是谁说做人一定要宽宏大量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曾不野不会。她就要记仇,她就是小心眼。
她在那里看得入迷,呈现出了一定的激赏和垂涎的姿态。赵君澜喊徐远行去看,并大声说:“原来野菜姐喜欢脂包肌!!”
“她前男友不会是相扑吧!!!”
第15章
生死之交
◎天长地久◎
“想什么呢?”赵君澜走过去胳膊肘碰她一下:“走,哥带你吃大肉串去!”
曾不野不去。
赵君澜就说:“你知道蒙民为什么喜欢那达慕吗?”
“为什么?“
“因为烤羊肉串儿老好吃了!”赵君澜有一年在正蓝旗参加过夏季那达慕,吃过一次烤串。怎么说呢?吃完以后觉得所有的烤串都黯然失色。至少有一段时间他是这么想的。
那达慕的摊位不比大城市的庙会摊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