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乐追解下了头盔,万竞霜顺手接到了手里替他拿着,又十分自然地抬手捋了捋他凌乱的发顶。
一身黑白骑装配着黑白长靴,衬着向乐追好像英俊了不少。倒不是说他不好看,向乐追五官其实称得上精致,而且半点没有攻击性,反倒透出点平易近人的清秀,更多的是孩子气。
可今天这样一身挺拔的衣装遮掩了那些总也长不大似的气质,到让他有了几分成熟。
是热烈而充满活力的青年模样。
像颗不灼人的小太阳。
“可惜明天就要回加州了,不然哥你也得跟我一起跑两圈才好。我们下次回国一起来吧,你再不来白兔就要不认识你了。”
“我今天还给他喂草料了,他现在可帅气了。”
白兔是万竞霜的马,向乐追的马叫黑鹰,一黑一白从出生就是他们俩认养的。不过说到底万竞霜只是陪向乐追学骑马的添头,所谓万竞霜的白兔当然也只是虚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