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远,“舞台剧那边,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秦诗远一边细心擦着手里的枪,一边微笑回答,“您放心,已经安顿好。”
沈宥仪轻叹一口气。
秦诗远揽过母亲的肩膀,“有我在,您别担心。”
沈宥仪瞥他一眼,“我是怕你做事太出格。”
“我可以向您保证,我做的一切,都不会有问题。”
沈宥仪除了听着,还能怎么样?
唉,做母亲的,孩子在海外吧,牵肠挂肚;回来吧,又不省心,自己操心个没完。
如果说秦家的女性长辈对秦诗远是明宠,有求必应;那男性长辈们对他就是暗宠,虽然闯祸了会责骂,但都不痛不痒,最后还是替他好好收拾烂摊子。
秦家家风讲究低调、踏实,但掌权者们骨子里是骄傲的,“宠人”于他们而言,也是一种权力的体现——无论你闯多大的祸,我都可以替你摆平。
秦诗远自小就是聪明不服管的样子,秦家的男性长辈把自己想成为但没能成为的样子都投射到他身上,让他狂,让他野,让他成为秦家最叛逆的那一个。
这样的盛宠,不是所有人都能接住。
所以秦诗远的“同理心”不够,不是很有“人情味”,行事我行我素,易走极端。
就在沈宥仪发愁的时候,二十岁的秦诗远突然开窍了一般,说自己要到父辈还没完全触及的海外闯一闯。
他这一去,就是十几年。这十几年,他不仅事业成功,人也成长了许多。
不料想,一回来本城,这孩子就故态复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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