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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眼熟又那么陌生,仿佛好久不见。
那是他自己。
外面的天亮了又黑黑了又亮,仿佛是时间在流逝,教室里的人做完了试卷,开始做英语报纸,做完了报纸开始背单词,背完单词开始整理错题集,像是一台不会疲倦不会停歇的机器。
日升月落间,教室突然换了样子,沈年抬头看去,班级牌上的高三六班变成了高三二班。
他记起来,这大概在高三的期中考之后,他首次突破年级前50名,从物生的平行班升到了火箭班。和江崇的距离从一层楼变成了一墙之隔。
沈年不是非常聪明的学生,比起一点就通的真正尖子生,他的学习方法显得辛苦而笨重,那就是努力。
比所有人都更努力,用时间和学习强度弥补天赋的差距。
学校要求六点二十早读,他就五点钟起来先背一个小时的单词,晚上十点下晚自习,他会带着小灯整理订正错题到凌晨一点。
不会的题目,就反反复复做,十遍三十遍五十遍一百遍,做到会为止。
背不熟练的文言文,就时时刻刻读,走路时读吃饭时读睡觉前读,读到产生肌肉记忆为止。
课桌上宿舍床头贴满不熟悉的公式和知识点,睁眼看闭眼看,看到产生条件反射为止。
背完知识点,他开始背课本,用草稿纸列下来课本的每一个章节,再根据章节默写课本中的考点和公式,找出还不够熟悉的部分重新背,直到能精确记住每个考点每个公式出自哪本选修哪一章哪一节,能够脱口而出所有的定理公式。
背完课本再背必考题型,从基础题型到变种题型到混合题型,凡是能找到的能买到的资料都拿来做,做不会就问,问完再找类似的题型做,觉得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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