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的外人混迹其中,他们也无暇围观,忙着购买、交换商品。
温彻斯称奇:“啧啧,想不到这么偏远的地方,竟然还挺热闹?”对于王都出生的大少爷来说,出了王都皆是破烂乡村,而破烂乡村就该冷冷清清凄凄切切打眼望不着人影,这幅摩肩擦踵的景象实在有点超出他们的意料。
来都来了,索性在小摊小贩前走马观花逛一逛,大多是灰扑扑的手工制品或是还带着泥的农植山货,没有一点稀奇的。
无趣一撇嘴,温彻斯百无聊赖,余光不经意瞥见抹亮眼的白,偏头看去,是一个身披兜帽斗篷的人影,从身形上看,个子不算高,宽大斗篷空荡荡的,不难看出其身材纤细,只露出一点小白下巴尖,细腻如雪。
即使没看见他的脸,也可以此推断出那是个美人。
视线瞥过斗篷美人身侧面露讨好笑容的红发少年,温彻斯挑眉轻笑:“有意思。”
“什么有意思?”来到离王都有那——么远的小镇,凯文心情很好,一想到家里那些烦人的老头子们正因为发现他离家出走而气得跳脚,心情更好了。
瞥见挚友脸上莫名荡漾的表情,他一阵恶寒:“笑着这么恶心,发..情了?”
温彻斯摸着下巴答非所问:“你说,格兰家那个叛逆的红毛少爷,会不会也和我们一样,跑到这里躲清静?”
本想质疑,顺着挚友专注的视线看去,却见虽只有几面之缘,却给人留下极深印象,恨不得照着他的脸打几拳的红发大少爷,拿起摊上草编人偶,对身侧笼着斗篷的人晃了晃,那张一贯眼高于顶不可一世的跋扈臭脸上露出绝对不可能在他脸上出现的谄媚表情,哪怕是被人一巴掌拍在脸上,非但不生气,反而抓着细白手腕舔了口。
草!
他们不会中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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