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我等着吃你的狗粮了。”
两人起身往会议室走去。
这个会开的比想象的时间要长,结束后又加了会儿班,等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温芸舟的平底皮鞋在空旷的楼道里发出哒哒哒的响声。
进门后,屋子里是亮着灯的。
简如玫这种大小姐,并没有关灯节约用电的习惯,所以温芸舟可以很清晰地看到简如玫的白色高跟鞋正静静地摆在鞋架上。
温芸舟其实也向往过高跟鞋。
尤其是十年前,简如玫那双衬得她肤色莹白的白色小高跟。她分不清自己喜欢的是那双高跟鞋还是简如玫纤细嫩白的脚踝,但确实那次她把耳环当掉,得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巨款后,除开生活费和学费,她第一反应,就是想给自己买双这样漂亮的高跟鞋。
但可惜,鞋的质量不太好,穿几次就坏了,还害她在泥地里摔了个跟头。
整个人扎进了泥里,脑袋都拔不出来,有一瞬间差点以为自己要窒息了。
再后来她跟着连平伊一起创业,最开始是做连平伊的下属,后来因为过于优秀,连平伊郑重邀请她做自己的合伙人。
她们赚得越来越多,也算得上是功成名就,她终于可以买得起一双质量好的高跟鞋了,甚至会有品牌给她送自己的最新品。
但看到高跟鞋她就会那种悬在空中无法落地的实感,以及那天口鼻被泥土掩埋的绝望。
她不想再穿了。
但她依旧欣赏穿高跟鞋的女人,尤其是,简如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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