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和他们在一起,心情会变好。”
林忽烨无法反驳,他觉得很有道理,就像他现在天天和精神病人在一起,甚至怀疑自己也快得精神病了。
如果给他一次重来的机会,他会选择学校而不是医院,不过他为什么会来和他理想八竿子打不着的医院,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通。
“你愿意来我的实验室工作吗?”
林忽烨当然愿意,谢随琳的研究室都是最前端的实验,他记得有关于异化物与人类血管内治疗联合最佳药物治疗的对比效果实验,还有关于异化物体内trace-2酶的提取实验,她手下的研究中心很多,与其他医院也有合作,而且样本量很大,她们有足够的资源进行双盲、随机对照临床研究。
总的来说,谢随琳的实验室地位是数一数二的。
不过关注度最高的还是关于侧索硬化治疗的研究,也就是渐冻症,虽然林忽烨觉得这项研究进展不怎么样,付出与收获很不成正比,但谢随琳最上心的就是这个研究。
“我愿意。”林忽烨重重点头,他还说想往上走一点。
林忽烨进入谢随琳的研究所后,每天勤勤恳恳工作,主动加班,就是为了能够在研究上能够有所收获,谢随琳并不是那种藏着掖着的老师,她很耐心地教林忽烨。
林忽烨突然想申请离开精神病科,他想成为谢随琳的副手,因此他洋洋洒洒写了一封很长的职位调动申请信。
他准备交给医院领导,那是他第一次晚上早于十二点睡觉,在醒来时他猛然发现自己的衣袖上粘着血,那是新鲜的血迹,他很快将自己上上下下查看了一遍。
他没有受任何伤,这血不是他的,那会是谁的?
林忽烨开始回想昨夜的情况,却只记得自己早早地上了床,然后关灯睡觉,除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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