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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指按在简青铮的喉结上,感觉对方紧张得喉咙发颤,那凸出的部位滚了又滚,一个字也没说出来。
“你怕我?”温明惟问。
“……不怕。”
简青铮一发声喉咙就震动,温明惟怀疑自己握住的是他胸腔里那颗怦怦跳动的心脏。
“不怕我你发什么抖?”他一边说,一边贴近过去,用嘴唇取代手指,几乎亲到简青铮的脖子。
但这个吻最终也没落下。
他们最亲密的接触止步于此,温明惟从这一刻发觉,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种滋味:想亲吻他,拥抱他,控制他,让他因自己而紧张,因自己而微笑或流泪。
但简青铮从小就听他的话,他不知道对方的反应算不算正常,想试探也不得其法,笨拙地问:“喂,保镖,如果我以后跟别人谈恋爱了,你会伤心吗?”
“……”
“我意思是,如果到时候我天天跟他待在一起,没时间见你,你会不会失落?”
温明惟想听对方说“会”,但简青铮好像是天生的奉献型人格,认为他开心比什么都重要,竟然说:“不会,只要明惟幸福,跟谁在一起都行,我不伤心。”
温明惟把这当做他不吃醋的表现,不吃醋就说明不喜欢自己,只是普通朋友。
温明惟很生气,背过身去拉起被子盖住头,一宿没理他,但也无可奈何。
如今回想起来,拿吃不吃醋判断喜不喜欢,显然不够准确——虽然简青铮的确没说过喜欢。
吃醋很容易,不吃醋很难。后来温明惟常常会想,也许简青铮不是不吃醋的,只是能把那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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