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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疑惑地看了看,放轻脚步走过来。
她大概以为自己真的很轻手轻脚,但脚底踩着落叶的簌响声真的很吵。
她站在自己面前待了很久,久到秦郅诚觉得烦,终于慢慢抬起头,看向了她。
女孩被吓了一跳,后退半步。
那是个怎样的女孩。
穿着庙里灰色的素衣,头发梳得光亮,脸生得还算标致,只可惜因为疯跑疯玩,脸上有了两片很蠢的高原红,笨扑扑的。
烦人精。
秦郅诚是这样想的。
一惊一乍,话又很多,还爱多管闲事。
因为她刚才同主持说,看见小四的衣服破了,还看到古钟旁有一摊鸟屎,她铲了没铲掉。哦,还有,昨晚上堂里煮的面条很硬,有点难吃,下次不要让师兄再煮面了。
怎么会有这么爱多管闲事的人?
一定很招人讨厌。
烦人精不知道她被人冠上了这样的称号,捧着框里的东西给他,“你要吃一个吗?”
那是一筐山里红。
叶璇刚从山里树上摘回来的。
她模样有点小得意,有种刚打猎回来的骄傲感,从进寺这一会儿,已经给了不下十个香客分享,还有五个师兄弟。
没想到,这个沉寂的少年非但不买账,看了她一眼,漠然收回视线。
一般人看到这种情况,都会知道对方是不喜欢被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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