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得很急,从额头,眉心,脸颊,嘴唇,吻到耳朵,脖颈,锁骨,肩膀。轻轻浅浅,但无比急切。
好像要把内心所有的火都借由如此温柔的方式传递给林想起,要让他一起灼烧。
林想起被他亲得晕晕乎乎,连什么时候衣服被捞起来都不知道。
陆琮在他白嫩的皮肤上留下了越来越多红色的吻痕,有压抑不住的躁,也有故意的成分。
吻到胸口时,林想起忍不住抱住陆琮的头,瑟缩着说:“你干什么,说个话啊!”
很久以后,陆琮压着林想起蹭了蹭,但停在了一个很克制的地方。连名带姓地叫他:“林想起。”
林想起一愣,都顾不得别的了,脱口而出:“听惯了你叫小名,难得这样喊,居然觉得好不习惯哦。”
陆琮没有接他的玩笑话,兀自说了下去:“林想起,你愿意和陆琮结为终身伴侣吗?”
林想起顿住,张了张嘴,支支吾吾半天,小声说:“……人家结婚誓词不是这么说的。”
陆琮看着他:“是吗,那你教教我。”
林想起发动自己超绝记忆力,想到了以前看的一部电视剧里的台词,照猫画虎地念:“你是否愿意无论顺境还是逆境,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总之,无论什么情况,都爱我,尊重我,陪伴我,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陆琮没说话。
林想起瞪他:“你不愿意?”
片刻,陆琮却兀自念道:“我会尽我所能让你未来的人生都是顺境,我会给你物质的富有和精神的满足,我会让你的身体健康,远离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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