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要不你还是讨厌我吧,比起被你当成普通同学,被你讨厌好像更不错一点,但这些话他不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偷偷的想想。
他黑色的运动鞋旁是个水坑,上午短暂的下过一小阵雨积的,从水坑里面宋和豫看到了自己的皮夹克外套,三七分发型,那是他专门剪下杂志上港星的图片带到理发厅,让师傅照着剪的,今天来找林荞之前,他在头发上喷了发胶,穿上了自认为最潮流的衣服,跟只花蝴蝶一样扑腾过来了,就梦想着林荞能对他多看一眼。
但显然现在他失败了,林荞甚至连上次见面气嘟嘟两眼喷火的样子都没有,淡定的就好像跟他不熟似的,他俩的确不熟,如果没有唱歌那事的话就更不熟,再准确来讲,哪个男生对林荞来说也没顾知洵熟。
宋和豫嫉妒顾知洵吗,当然嫉妒,他嫉妒死顾知洵投胎投的好成了林荞的发小,还嫉妒顾知洵学习好长得帅家里有钱,宋和豫对自己的外表身高都很自信,在女生那第一次碰壁就是林荞,如果对手不是顾知洵的话,他想他还能再多自信一点。
林荞表完态就想回了,教室里还有一堆练习题等着她去做呢,她和王贺美手挽着手往高三楼层走,宋和豫一声不吭地跟在后面,和只淋了水的大狗一样可怜,林荞于心不忍没赶他走,跟着就跟着吧,反正他也是要回班,就当顺道一起了。
无视后面的宋和豫,林荞转头问王贺美:“带cd机了吗,我今天中午想听歌睡觉,我的不知道放哪去了,昨天找了老半天都没能找到。”
“我哪舍得买那东西啊大小姐,你当谁家都跟你家一样有钱没处花呢,随身听我倒是有你要不要,其实听起来也没太大差别。”
林荞摇摇头,倒不是嫌弃,单纯是因为没带磁带,就算借来了随身听也听不了想听的歌,没什么意义,这一刻她真是无比怀念未来的智能手机,听歌照相打电话样样俱全,有了那东西哪还有这些烦恼。
然而就在林荞即将放弃听歌计划的时候,她耳边忽然传来了带着惊喜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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