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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记得当日牛大志宝刀一横,就将那窃贼吓得屁滚尿流,好威风,好风光。
后来他百般询问与恳求,到底能不能跟在牛大志身后当个小捕快,给他买了一个月的糖薄脆做朝食,毕竟就是为了给他抓窃贼,牛大志才被那窃贼使劲踹了一脚,将还未来得及吃,放在胸前的糖薄脆都给踹碎了。
成日里见着牛大志便跟着,当捕快李龙自然是如愿以偿了。只不过干捕快表面是风光啊,到底能有几个人能做到像牛大志一般一口气能追窃贼几条街,又有几个人能见到长剑匕首,自己冲在面前,将别人挡在身后呢。
这几年下来,李龙虽没办错什么事,但遇到贼人时,依旧容易两腿发软,办不成什么大事,大伙最终将“李虫”这个外号送给了他。
这哪里是神气摆尾的一条龙嘛,分明是喜欢躲在树叶里蠕动,胆子小小的一条虫。
“你也不打听打听你头儿的名号,那周围几个县不都有我的朋友?我要知晓你李虫都在家里做什么,照顾你那老太爷嘛,端屎擦尿的,也没办法回来。如今瞧瞧,你的孝心都感动阎王爷了,人大夫说了,这老太爷再活个七八年都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