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方才煮出的糖水这般好喝。
金丸似的枇杷披着一层鲜亮的外衣,藏在翠绿的枇杷叶中,掰下果杆子轻轻撕开表皮,便露出橙色已经熟透了的果肉。
塞一颗进嘴中咀嚼,肉多核小,柔软多汁,口感细腻,甜中裹挟着一丝微酸,叫人忍不住再去剥上一只。
“自然是有。”
沈雁回亦吃枇杷,笑道,“待老了,身上骨头与糖薄脆那般脆弱,这一个喷嚏下去,说不定胸前的肋骨都给崩断了。”
小病拖着不治,久了便成大病。
她像是哄小孩似的,先哄哄牛大志,也不知他会不会上当。
牛大志自然是对沈雁回的医术深信不疑的,这大半年他可都看着呢。
他最喜欢买街口哪家糖薄脆,用来当朝食了。
酥脆的糖薄脆,一口下去,直掉渣。有一次抓那小窃贼,他将刚买的糖薄脆塞在胸前,等抓完贼后再拿出来吃。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那糖薄脆俨然就碎成几瓣,酥成渣了。
他已是三十多岁,若再过十多年,他吃糖薄脆时,一个喷嚏,胸前的肋骨与糖薄脆一块儿断了......
牛大志不愿再想,悲壮地怒吃了好几个枇杷,生出要好好治病的决心。
长痛不如短痛。
“今日的枇杷真是甜。”
食客剥了几颗来吃,大为夸赞,“我家树上的枇杷还带着青色,我家囡囡这两日爬上去摘了几颗硬要我吃,那酸的我舌头都打结......还有这兰花豆,酥酥脆脆,太适合吃酒了。沈小娘子,一会儿与我装些,我带回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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