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洋洋将刚从花朵变成指甲盖大小的小桃子滚在地上,低下了头。
软绵绵瞧都没有正眼瞧它一眼,自顾自地用用舌头打理自己的毛发,然而趴在门槛处晒太阳。
坐在一旁喝茶的明成,第一次从一条狗的脸上,看到了辛酸与委屈。
没办法,谁叫软绵绵是原住民,而喜洋洋是后来者,但并没有居上。
“我说你来我们如意小馆之前,也算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的狗中一霸了,你成日去哄只狸奴做什么?”
阿福在碗中打了些米饭,又倒了肉汤与几块骨头,放到喜洋洋跟前,“再说了软绵绵能吃小桃子嘛,下次你去小河里抓条鱼给它,说不定它能多瞧你一眼。”
喜洋洋呜咽了一声,一边吃饭,一边决定暗自苦练捉鱼技巧。
喜洋洋本是莲清书院那块地方的一只流浪小狗。虽然流浪,但书院里头的学子们都喜欢它,成日给它喂好吃的,将它喂了个膘肥体壮。
可遭了案子那两日,学子们都回家去了,没有人喂它。
恰逢谢婴夜里查案,想回顾案发现场。沈雁回知晓他的胃并不好,指不定查着查着,又忘记用饭,就给他用油纸包了两个肉饼带着。
那半枚脚印被找到后,谢婴才有功夫坐下来吃肉饼。
油纸一打开,香味四溢。莫说都快一旁的捕快们给馋晕了,何况饿了两日的喜洋洋。
它趴在谢婴脚旁直打滚。
谢婴无奈,既是沈雁回做的,他也舍不得全给了喜洋洋,只能和喜洋洋一人一狗,将肉饼分了。
捕快们站在一旁,看着为案子愁了几乎十二个时辰未眠的谢大人,与小狗一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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