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双手未见伤痕,指缝中,有少许皮肉。”
沈雁回戴着手衣,将刘成浑身上下完整翻动过,确保自己毫无疏漏后才着手他的腹部。
刘成的血流得实在是太多,几乎将浑身浸染。离刘成初六夜里死时已经过了两日,他皮肤上的血与衣衫粘连在一起,暗红一片,很难脱下。
她眉心一皱,“取一把剪子来。”
今日牛大志的嘴张得比在桃枝巷那日还要大。
他在查了这么久案子并且已经见过前两位死者的尸身的情况下,那日去刘成家见到这场景,还是忍不住呕吐,吐得连胆汁都要吐干了。
可沈小娘子,竟然面不改色!
这是仵作之技?
随着剪子划过衣物的“刺啦”声,沈雁回将刘成的上衣剪开,小心地用手一点一点将布料从皮肤上撕下来。
待刘成上身赤膊,她便伸手去解裤子。
“这这这,这是干什么......”
牛大志忍住再次呕吐的欲望,一时想要阻止,手才伸到前头,又觉得胆寒,又抽了回去,“这刘成的伤口在上半身,极为明显。你,你解他裤子做什么啊!”
话说到一半,沈雁回已将尸体的上衣下裤,甚至是鞋袜,只要有遮挡物的地方,全然除去。这光景,连一旁的明成都忍不住别过头,忍不住假咳两句。
他哪里见过这般场面?
“沈小娘子,他毕竟是男子。”
明成语气吞吐,“你还是位小姑娘,你瞧瞧,是不是该遮一遮,那什么,好歹遮一遮那什么,也给他死后留点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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