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小说后他给家里人看过,他看的出他们是在勉强地夸赞,家里人甚至很难认真看完一遍。
可梅莉丝看得很专注,她金色的发丝垂在胸前,灰蓝色的眼睛仔仔细细地看着笔记本上的文字。
汤姆里德尔前些年是个风流潇洒的公子哥,他身边从不缺乏各种追求他的女伴,那些人或明艳或甜美,可他最后却被一个……他不想再想起那段记忆,自从上次出门后在树下睡了一觉后,他的心态好了许多,即便回不到从前的状态,可基本的交流已经没有问题了。
他感觉自已先前从没见过像梅莉丝这样的姑娘,她宁静,以至于汤姆里德尔只要待在他身边就忍不住平静下来。
她又很有智慧有深度,先前在里德尔府他就感觉到了,这姑娘能和他父亲聊个来回,就说明她比小汉格顿大部分人聪明多了,而且她还帮自已找到了书。
或许只是因为从前的自已没有心情去关注一个姑娘是否读过书吧,汤姆里德尔想了想,自已从前只在乎家世容貌,学问那种东西,他并不在意。
想着想着,他喝了一口梅莉丝递给他的茶水,不知里面泡的是什么,入口微苦,回味却相当甘甜,他忍不住自已观察起来。
过了一会儿,梅莉丝看完了小说后,道:“里德尔先生?”
汤姆里德尔这才回过神,下意识开口,“叫我汤姆就好。”
梅莉丝点点头,“好的汤姆,那你叫我梅莉丝就好——你的小说整体而言写得不错,只是,你的辞藻过于华丽,是要对标哪个群体呢?”
汤姆里德尔道:“我还没有想过发布的事情,暂时只是写来自已看的程度。”
“这样啊。”梅莉丝点点头,“如果是那些年轻的贵族公子小姐,应当会非常喜欢你的文字,只是一部小说第一步就是要把故事讲清楚了,让人看懂了,即便暂时只是想自已看,也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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