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累,只要能够回去,他的小窝就能稳稳地接住他。
那里的一切都属于他,都是他最熟悉的。
慈默很少丢掉没有用坏的东西,一方面是因为没有钱买新的,另一方面是他舍不得。
东西到了他的手中,就像成为了他的一部分,让他没办法随意割舍掉。
冯川曾说他这是恋物癖,说他有病,但慈默却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自顾自给那些陪伴他的二手家具起了各种各样的名字——那张表面有些磨损的小圆桌叫三条腿,因为它有三个支架;衣柜叫大肚腩,因为能装下很多东西;而他最喜欢的小床,慈默管它叫摇摇船,因为它的一只脚缺了一块,不垫东西是站不稳的。
慈默拥有的东西很少,所以每一件他都很珍惜。
到了这里,房间像大厅一样宽敞,整块的大理石地板一尘不染,床上放着被子和好几个羽绒枕头还剩下一半的空间,简直可以在上面来回打滚。
这可比他的屋子要完美多了,但慈默却只想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