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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原以为用来烧了汤,那排骨不说干柴,至少也有些嚼头。
却没想到这排骨肉依然是嫩滑无比,偏偏又极入味,实在是一个让人欣喜的矛盾。
巡捕每月能有二两银子,折合每天能有六十来文。
不说日日吃肉,那也是常见荤腥的。他却从没吃过这么香的排骨......还有汤!
要熬得连骨髓都融进汤汁里,恐怕才有这样绵密的厚味吧!
红烧的汁水咸香十足,和排骨紧实微弹的肉质相得益彰。
回口还有些微甜,更有种说不出来的复合香气。
郭辉不知道这是沈荔花高价买了些香料的结果,只觉得香!实在是香极了!
就像老郑说的那样,合该写一首红烧排骨赋才对呀!
一筷子面、一块排骨肉,再来一口香喷喷的排骨汤。这一碗面下肚,几人都是笑容满面,纷纷说:“沈掌柜!这面馆可要一直开着啊!”
“就是位置太少了些!依我看多加些座儿也使得!”
“是啊掌柜的,多几文有什么打紧?要是日日都能吃上这样的早食,我日日上工都有精神!”
店里一热闹,进来的客人就越发多了。
加上之前送过桃子的邻居们,赵大赵二在前头跑堂,忙得脚不沾地。
沈荔半个多月没这么辛苦过,也是太久没掌勺,腿还没习惯。
放在以前,就是在灶前站一天她都不会眨眼......
员工餐吃完,芳姨将账册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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