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爱不释手。”
“好看就在手上捧着看。”萧挽风从被窝里挖出另一只玉色的脚背,圆润的脚指头搭在膝头。“不好看的长靴穿起来。”
谢明裳忍笑说:“偏不。我就要穿好看的。”
萧挽风抹药的动作顿了顿,偏头盯了她一眼,“又不讲理了?”
谢明裳冲他喊:“脚冻了,松手。热水泡出来的热气都快散完了,冷~~~”
萧挽风不搭理她嚷嚷,抓着两只纤细脚踝,油膏仔细涂抹了一遍。被热水泡得发红的肌肤逐渐恢复原本的洁白,新涂抹了一层油脂,在灯下亮泽柔腻,仿佛羊脂软玉。
仔仔细细涂抹完一遍,萧挽风终于松了手,谢明裳却又不急着把脚缩回被窝里了。
圆润的脚趾头仿佛猫儿尾巴,贴着膝盖轻轻地蹭:“我想试试新鞋好不好穿。帮我不帮?”
萧挽风直接把长靴拿在手里。谢明裳笑睨他,“三双新靴子,只给我一双?我都想试试。”
搁在桌上的第三双麂皮靴差点被两人都忘了。萧挽风起身取来,握在手里打量,皱了下眉。
“这双长度尚可,不漏雪,但靴口漏风。”
“但这双颜色好看。比你挑的那双厚底乌黑长靴好看多了。”谢明裳把手里的短靴扔去旁边,倚在床头,莹润雪白的脚趾头往前伸,不轻不重地往他膝盖上踩。
“帮我穿罢。”
萧挽风把两双长度足够、形状不同的长靴摆在一处,问她:“穿哪双?”
谢明裳笑盈盈地说:“你挑的那双。”
逢春就在这时弯腰掀帘子进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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