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没养过,觉得就算被咬,也还是喜欢。
沈昭翻着手机,话题一转:“你俩看大群里发的了吗,他们要去玩桌游,怎么说,去不去。”
陈博瑞:“都行,看你们。”
秦淮一:“随便。”
沈昭天生爱热闹,哪里人多往哪钻,立马开始摇人:“叫上高齐。”
一分钟后,沈昭把手机往床上一摔,被子被砸出一个窝来:“得,高齐已经回老家了,叫不出来。”
陈博瑞问:“他老家哪的?”
“好像是南边的某个县里的。”沈昭忽然想起件事儿,把目光投向了秦淮一,“哦对,他和宋晚是一个地方的,我听他说过,他们县里初中考到附中就两个,一个是他,一个就是宋晚。”
秦淮一听了,脑子里的某个瞬间一闪而过。
那个姑娘经常在放学后第一时间去到超市,用那个不怎么好用的打印机打卷子,每次打印完出来,校园里放学的人潮都已经散了,就她一个人走在路灯下。
昏黄的灯光压着她瘦弱的肩膀,她腰背挺直,总有种不服输的劲头。
秦淮一后来还提起过,他说“宋晚,你每天把自己逼这么紧,会不会太累。”
才高一而已,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高三,确定不会中途崩掉吗。
她好像很不情愿让人提这个事儿,把头埋下去,声音很低:“你不用管我了,我就擅长这个。”
说到最后,宋晚又拿那句话搪塞他:“秦淮一,我们不一样。”
秦淮一心口像是被什么碰了一下,有些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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