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锻炼过的身躯包裹得体,风韵有余,媚而不艳。
她摘下墨镜,露出一张保养得宜的美丽脸庞,连声音都充满了优雅的松弛,“又见面了。”
话音落下,对面的老板椅缓缓转过来。
男人靠在那里,撑着下颌,似笑非笑,“好久不见。”
在看清陈厌的第一时间,单芳丽那双傲慢的眼睛里难掩惊艳。
她上一次见他,还是六年前。
彼时她晚了一步,陈朝清已经先找到他。
医院病房里,躺在病床上的单薄少年浑身裹满纱布,瘦脱了相的一张脸了无生气,直愣愣望着窗外。
秘书说这就是陈厌,陈朝清和那个女人的野种。刚上大学,成绩不错,前几天被人捅伤了。
隔着病房的玻璃,单芳丽依稀能从他侧脸的轮廓看出一些那个女人的影子,他们都长了张看上去无辜,实际让人作呕的脸,不过他显然没有游静云让人感到威胁。
守在他床边的那个小子倒还比他精神几分。
医生说陈厌伤得很重,恢复要很久。
单芳丽当时判断,一个刚上大学的毛头小子,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跟人争执被捅伤,这么蠢笨的人,将来大约也是成不了什么气候的。虽然好掌控,但缺乏必要性。
她很怀疑,陈朝清真的会把朝日交给他?
便是这棋差一招的犹豫,等她回过头来再想与他接触,却再没有机会。
六年过去,如今再见,陈厌哪还有当年那种死气沉沉,他成长得令人难以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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