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先回去,叫人过来帮忙,它太重了,我们估计抬不动。”
苏念秋大概明白陈稷为什么不先回去,找人帮忙。
毕竟这多叫一个人,到时分到手里的猪肉就会少上一些。
这年头,想吃口肉太不容易了。
可陈稷受了伤,这只大野猪至少有三百斤,浑身上下光溜溜的,没有一处着力的地方。
仅凭她和陈稷两个人,又抬得了多远。
“我们可以想想办法。”
陈稷笑了笑,持着匕首走上去,几刀就把大野猪开膛破肚,把猪下水掏出来。
又把猪头砍下,一并放入苏念秋背来的药筐里。
他扛起猪身,称量了一下说道,“还行,背得动。”
苏念秋见状也不再说什么,背起装着猪下水和猪头的药筐,两人走了回去。
在两人离去不久。
陆思明从远处的密林快步走了过来。
看了看地下的一滩血水,陆思明转头望着陈稷离去的方向,脸上阴云密布。
“妈的,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他恨恨地吐了一口唾沫,暗中跟了过去。
在即将走到村口的时候,远远跟在身后的陆思明冲了上来。
“陈稷,你哪里打的野猪!”
陆思明上下打量着陈稷,喉咙忍不住蠕动了一下,好家伙,这只野猪怎么都有三百斤重!
他双眼滴溜溜一转,吃惊叫道,“哎哟!你脑袋怎么伤着了?来,这只猪让我帮你背吧!”
说着他就要把陈稷背上的野猪肉抢过来。
陈稷后退两步,果断拒绝道,“不劳烦你了,我能背回去。”
他怎么看不出这点小心思,陆思明这是打着帮忙的名头,想多分一杯羹,哪里会有这么好心。
陆思明眼角一挑,眼见来软的不行,干脆撕破脸皮,来硬的了。
顿时,脸上露出了一抹狠色,“我说陈稷,这么大一只野猪,你该不会打算独占吧,这事要是捅到生产大队,知不知道,你这是走了资本主义道路,犯了侵占集体财产罪!”
陆思明打定了主意,这只野猪他必须要分到一个大猪腿,不然,一只猪头也行。
猪头肉,那也是不错的。
记得前些年,他在村长家里吃过一次猪头肉,从此就无法忘怀。
想到那滑嫩鲜香的滋味儿,陆思明就忍不住狠狠的咽下一大口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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