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可说是搜证,其实并不简单。
想锤死他们,首先要带乔莺去验伤。这个倒是可以周一找个理由带去,搞不好有的医院、诊所还会有乔莺的就诊记录,可是以乔战和袁粟艺的尿性,绝对又会甩锅。
邻居们倒是可以作为人证,可是上一世他们明明听见了乔莺撕心裂肺的哭泣和喊叫,却都默不吱声,直到闹出了人命,他们才一个个惊恐地找去警局。
这份勇敢却终究是晚了。
更不用说之后才是问题的关键。
《种花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最高可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就是致残、致死,也只能判个七年以下。
剥夺抚养权仅凭这样的证据就更难了。
前世原身曾去听了乔莺一案的审判,算上对安乐瑶的侮辱罪等行为数罪并罚,也只判了八年。
更讽刺的是,也就是在那天,一个少年犯被判无罪的消息登上了晚报。
后来原身是这样哭着和芮青檬说的。“他们只需要在里面待八年、可莺莺呢?莺莺还能有八年的生命吗?”
如今乔莺还活得好好的,判决结果只会更不理想。
安梅握紧了小拳头。
即使能判到两年,两年后乔莺才五岁啊!
安梅一阵抓狂。
真特么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她思考了一整个上午都没有头绪,能想到的也仅仅是先和乔莺这个小姑娘多交流交流,建立信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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