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侧抱的姿势。这样的姿势更费力,从车库到家里大概有五六十米,北歌抱着她走路稳稳当当,也没听出气喘,一看就是经常锻炼的好身体,但正因为动作标准,一路上卫姝连更亲密的接触都没蹭到,不由得有些泄气。
北歌进了门,把卫姝放下。
卫姝懒得弯腰,两三下踢掉碍事的鞋,光着脚就想上楼。
北歌正蹲在地上换拖鞋,见状下意识抬手,恰好搭住她的小腿。北歌回过神怕她摔倒,手掌连忙下滑,却落在她顺势抬起的脚腕上。
卫姝骨架小,脚踝的骨节也玲珑精致,握在掌心,一只手就能攥住。
北歌的视线落在她的脚踝,又移到脚掌。
忽然被抓,卫姝身形不稳,晃了一下,脚掌下意识蜷缩,脚趾也勾了起来,纤薄的脚背上露出几条青筋,在白皙到近乎透明的肌肤上异常明显。
卫姝只晃了一下就扶着墙壁站稳,见北歌抓着自己的脚发呆,便转过身双手往后撑着,轻轻抬起脚尖,暧昧地勾了勾。
北歌被烫到一般松了手,耳垂逐渐变得通红。
“穿上鞋。”北歌找回自己的声音,却实在没什么气势,遮掩似的将手边的拖鞋扔在卫姝面前。
她扔了鞋就走,没走出几步,发觉身后的人一直没动,忍不住转头去看。
卫姝勾着唇靠在墙上看她,姿势慵懒,眼神撩人,纤细的脚趾在地面点了点。
北歌撇头移开视线,过了几秒,忽然转身回去蹲下,一手握住卫姝的脚踝,一手拿起拖鞋,给人穿上。
动作很快,做完这些,北歌头都没有抬,逃也似地离开现场。
“等一下。”卫姝把人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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