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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安然:“我们大华夏礼仪之邦,向来是先礼后兵,讲究个教而后诛。既然它们这堆东洋西洋人听不懂人话,只认得拳头和刀枪,那就让这种畜牲见识一下来自仁义之邦的力量。”
“他们还真是给自己选了个好墓地,远离京师,就算有点动静,也惊动不了太大。”
“君子所见。”
“他们各自改名换姓,也没有递交国书,擅自入境,就算他们消失了,也没有国家敢来为他们主张权利。”
“正好适合我们打一场瓮中捉鳖的防卫战。来了就不用走了,埋这儿正好。肥沃一下我们的土壤。”
林如清这个当年的小白脸,现在早已成一方之英杰。
有一些男人,就不是个东西,有了钱,就觉得有了尊严,有了面子,有了一切。然后就顺理成章的忘记了老祖宗传下来的为人之道,喝水不忘挖井人。
他把当初伸手拉他离开那个苦巴巴的穷日子的妻子一家看成洪水猛兽,认为只要有她们存在,他就得时时的记得从前的恩义。而这恩义,他觉得是理所当然的,是她们求着他接受的!而不是他该感激、感恩、感谢的。
终于,那个性子倔强的前妻自己把自己熬糟死了,而自己也把红颜知己的小三扶了正,有了自己贴心贴肺的亲儿子,在这个城市里,在生意场上,谁不夸他一声,事业有成,婚姻美满?自己在政协里还是个秘书长,也算是商而优则仕,就算是市政府里的那些个人,有钱开道,谁不给自己三分薄面?
林家的别墅里,来了几位尊贵的外国人。
林可馨周旋在那几个男人之间,大方而明媚,不偏不倚,正显得她心无点尘。
就是把自己在国外的人脉介绍给自己的老爸。
她从小在这个家里长大,林如清对她那也是真的当成小棉袄一样的疼,恨不得捧在手心里,有什么重要的场合,都会带着她,给她一个明公正道的林家大小姐的身份。
那个牛高马大的美子国人丹利,熊一样的身材与体格,一看就是从小喝喂了多种荷尔蒙的奶牛生产的牛奶长大的典型的美子国人。他毫不吝啬溢美之词,“林先生有一个优秀的女儿,她是我的学妹,她在大一的时候,就会几国语言,曾经帮助我处理一些商业合作伙伴的资料,我们合作非常愉快。我相信,林先生也是一个有着远大目标的企业家,如果此行能促进我们的某些项目合作,一定会是一个令双方都满意、双赢的机会。”
英国的大鼻子可能是爱尔兰人吧,他有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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