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钓鱼,喜欢放风筝。
牵起他的手,温柔握紧风筝的线,在他好高骛远的时候与别人亲近,提醒他不要沾沾自喜。以期待为饵,他是我见过唯一一条反复上钩的鱼,每次张嘴说爱,都鲜血淋漓。
他说实习期已经结束了,想住一阵子。我希望他搬出去,但我说想住多久都行,他微笑着吻过来,我还是和以前一样敞开怀抱,不拒绝。
我有两个发小,一个因为他基本和我翻脸,另一个痛斥我的行为不妥。我说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喜欢纯洁、暗恋、自我感动的那一套。他问我为什么一边谈女朋友,一边又要和宁愿纠缠不清?既然放不下,又为什么不选择在一起?我说那自然是他有他的好处。不能说放不下,只能说暂时舍不得。不把食物在过期之前吃掉,是一种浪费。浪费要遭天谴。那时他说,
“你活着就要遭天谴。”
“你要替天行道?”
“你不信我的就等着看。”
“我不喜欢宁愿,也从来不会对他说我喜欢他。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他总不可能爱我一辈子。这就叫,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扯,我不信你对他一点感觉没有。我和金天的取向一直很稳定,不像你,东一下西一下,乱七八糟的。你不喜欢他,干嘛跟他浪费时间?干嘛不选别人?要我说你那些前任都唯利是图,宁愿才是最具真心的那一个,这么多年,你都没考虑?”
“考虑啥?你说的那些在我这都不算他的优点,他的优点不是脾气好也不是会照顾人。”
“那是什么?”
“他最大的优点,是方便,实用。他要是个女伴,哪天突然大着个肚子来找我,那我岂不是贪小便宜吃大亏?”
我看蓝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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