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努力了六七年,还是失败了。
林雾恍然,抬手戳了戳他的胸口,“你一点儿都不喜欢她?”
陈琢抓住她乱动的手,笑问,“吃醋?”
林雾摇头,“不是。”
她认真道,“我觉得她长得好看,性格没有相处过不知道,可就从她能大大方方放下你,送我裙子,给我们送祝福来看,她是一个很好的女生。”
“我知道,”陈琢笑笑,低头抵在她额头,嗓音微缓道,“但喜欢这件事,不是对方好不好就能让我产生波动情绪。”
有些人是日久生情,相处久了就会有感觉。
而陈琢不是,他对应娴雅从始至终都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从刚开始认识就是如此。
应娴雅是一个会对陈琢一见钟情的人。
偏不巧,陈琢也是。他喜欢林雾,即使两人了解不深,那一年之后便再也没有见过,他也还是对她产生了念念不忘的情绪。他是一个比应娴雅更能坚持的人。
在这一点上,应娴雅比不过他。
而坚持到最后的人,多数时候才是胜者。
听到陈琢这么说,林雾轻轻地眨了下眼,有种自己何德何能的感觉。
她微微抿唇,还想要说点什么,陈琢先一步低头,“我这样说,不是要你感动的。”
林雾:“……那要我做什么?”
陈琢想了想,“还没想好,想好了告诉你。”
林雾慢悠悠地哦了一声,仰起脸望着他,“不过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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