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一下。”
“你这个标准是不是低过头了?”
“总的来说就是只要跟我告白,我觉得不讨厌对方就会答应吧,反正没什么坏处。”
“那就不奇怪了。”
“为什么?”
“好,现在假设我是这个人吧,我跟你告白。然后我们交往了,我试着跟你讨论排球的话题。”
“我不喜欢这个哎你能不能说点别的。”
“周末我尝试约你出去的话?”
“抱歉,我还有打工。”
“我觉得你每天打工太辛苦了,跟你说可以全额或者半额承担你的学费的话?”
“倒也不必,你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留着多吃点饭吧。”
“好,示范结束。你觉得为什么?”
“嗯……好吧,确实不太合适。”
挂断跟黑尾的咨询电话之后,我还跟明美聊到了这个问题。
她的批评更直接,直接就说我这是态度有问题。
“「不讨厌」跟「喜爱」之间可是有很大差距的,以随随便便的心态接受别人认真的告白是一种冒犯,反过来也一样,你知道吗?”
“对对,我知道了。”
“扯,我看你根本没懂。”
为了证明我真的有在好好改邪归正,大二的时候,我接受了隔壁系一位前辈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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