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少穿越文和古装剧里,一旦主角被派往地方做官,哪怕只是个州府知府或道台,仿佛立刻成了地方土皇帝:上下发号施令,无人敢忤逆;横征暴敛,收钱入私库;调兵遣将,号令如山;地方百姓见之如见天子,地方官府如同独立王国。小说中常有这样的情节:“本官到任,不问前因,先清豪强,再整赋税,立威于一方!”看似快意恩仇,实则与历史真相相去甚远。
事实上,历代地方官的权力,远没有小说写得那般肆无忌惮。自秦汉以来,中国的地方治理体系始终围绕一个核心:防止地方坐大,确保中央集权。地方官看似位高权重,实则处处受制,不仅受中央法令、监司、按察的约束,还要防范巡按、钦差、御史、监察机构乃至皇帝耳目的监督。地方官若真想自封土皇帝,哪怕有一丁点苗头,轻则罢免,重则抄家灭族。
我们先来看看地方官在历史上的权力构造。以明清为例,这两朝是中央集权最成熟的时期,其地方治理体系严密得令人咋舌。
明清时期,一个省由巡抚、总督、布政使、按察使、提学、提刑等官共同治理,各掌一摊事,彼此监督。巡抚、总督主军政大权,但财政归布政使,司法归按察使,教育归提学,道路治安归提刑。地方最高长官不是独掌大权,而是跟一群同级官员“搭班子”。
中央派出的御史、巡按官、钦差大臣,随时有权查办地方官的贪墨、擅权、徇私。御史弹劾,朝廷往往立即立案,甚至不问缘由,先革职查办。
地方财政收入除留用定额外,绝大部分须解送京师。地方官不得私自加税、增收,任何大项工程、军费开支都需上奏核准。
地方兵力由中央指派将领统辖,总督、巡抚虽有调度权,但必须有中央批文方可行动。驻军将领多受枢密院、兵部或中枢节制,地方官不能随意调兵。
穿越文常写主角一到地方就封闭门户,自立法度,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但在真实历史中,地方官一举一动都在中央的“天罗地网”之中。
唐代开始实行的“考课法”,明清时期更为严苛。地方官政绩、赋税、治安、司法、赈灾、教育等每年都有具体指标,由监察官逐项考核,稍有不达即罢黜。
地方官多“养不熟”,明清知府知州任期平均不过三五年,巡抚、总督也常因“避熟”调任。目的是防止地方官根基深厚、培植势力。
明代东厂、西厂、锦衣卫,清代内务府、御前侍卫,都是皇帝耳目,地方官稍有异动即被密报。地方有重大变故,地方官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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