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的“和谈”,坚持要千岱兰出十倍的赔偿,否则将会直接将千岱兰告上法庭。
两人都没怎么吃东西,林怡在控制饮食,千岱兰在留着胃给叶洗砚。
她递过去两张纸。
这是前天晚上,殷慎言早早准备好、打印出来的。
“林阿姨,”千岱兰说,“根据您寄给我的律师函,我知道,您的’哈尼小兔子’形象创作于2011年10月21日,但我早在2010年3月7日,就有一名叫做ki的艺术家,在她的社交平台上上传了名为’珍妮小兔子’的玩偶形象——且,两只小兔子的外观高度相似,都是右耳有三个爱心缺口,且爪子上有相同的桔梗花刺绣,眼睛中的星星数量、大小和轮廓,基本一模一样。”
林怡把纸丢在桌子上,眯着眼睛:“你真想上法院?”
“林阿姨,我们售卖的小兔子,实际上,是ki艺术家授权给我们的珍妮小兔子,”千岱兰不卑不亢,“三天前,我们同这位艺术家达成授权约定,付给她版权费用;您如果想告我们侵权,或许还需要像法官解释,为什么您的哈尼小兔子和我们的珍妮小兔子如此高度相像,不是吗?”
林怡没说话,她看着千岱兰给的对比图片,将它们哗哗啦啦地揉成一团,丢在地上。
“谁知道你说得是真是假?”
“对方的社交平台现在还在开放中,当初发的图片也没有隐藏,您可以直接去搜;授权书也有,如果您需要的话,我可以稍后将电子版发送到您的邮箱中。”
忽然间,林怡想到了什么,说:“你那所谓的授权协议是哪一天签的?该不会是收到律师函之后吧?”
“这不是重点,”千岱兰微笑,“林阿姨,我想——”
说到这里,她的手机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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