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程七回忆大姐说过的话,喜欢一个人时,头发丝都是好看的。
那时候她还觉得大姐真是爱惨了,不然怎么会喜欢一个人站姿。
现在想来,她误会大姐喜欢的人是霍霄,除了程有福那句‘贤婿’,更多的是,她喜欢霍霄。
她把大姐说过的好都放在霍霄身上,发现每一样都成立,她觉得霍霄站姿好看,就以为大姐也喜欢。
明明大姐说过她喜欢的那个人是寸头,而霍霄不是,她居然都没发现端倪,理所应当的认为,就该是霍霄。
霍霄在她眼里,是如此优秀。
回到家,程七看到霍霄准备了蛋糕。
他围裙上沾了奶油,厨房看上去也不太妙。
“再不回来我要出去找你了。”霍霄顺着她视线看了眼厨房说,“一会儿我收拾。”
“小孩才有门禁。”程七脱下外套换上鞋,到餐桌前,先拍照。
“不是说你小孩,是担心你,”叉子递过去,霍霄说,“尝尝。”
程七尝到味道,是她喜欢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