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岂就笑:“我办公室里就有,你不想睡就拿来看,要是想睡,睡一觉起来再看也行。”
于是唐朝就放下了自己手上晦涩难懂,越看越想睡觉的《百年孤独》,奔着没看过的新书去了。
望着唐朝蹦蹦哒哒的背影,杨岂突然觉得格外的充实,这个女孩现在就在自己咫尺之间,就算偶尔远去,也迟早会再次回到自己眼前,那些纷乱和坏事都没有发生在他们的身上,时隔这么多年,他们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各自身边,没有任何人能替代对方的存在。
将来的许多年也会这样,杨岂想,唐朝依然可能会和自己一年到头见不到几面,或许也会吵架生气,但是绝对不想分开。不想对方的身边出现另一个人替代自己,不想到几乎要把对方吃进身体里。
杨岂有生以来第一次领会到,原来这种控制不住,几乎要被溺毙的感受叫做喜欢。
小的时候,杨岂路过唐人街,黄皮肤的同胞们总会击鼓,鼓声忽急忽缓,一声一声像是敲在杨岂的心口之上,让他胸口的一块皮都揪紧了,让他惊慌失措。
于是在雪花飘扬中,年幼的他和同伴说讨厌鼓声,此后也都是绕着唐人街走。
直到现在,杨岂才突然明白——他其实是喜欢鼓点声的。
这种几乎窒息,每每回忆起来都让杨岂头皮发麻的感觉,原来叫作喜欢。
喜欢唐朝,也喜欢c国。
电脑的邮件上突然传来声音,杨岂回头去看,是大洋彼岸发来的邮件,埃文的婚礼日期已经定了,是在这个月的月末,ada的一个美好的节日上。
这一年的喜事还真是挺多的。
下班之后俩人散步走回家,杨岂和唐朝说起这件事情,唐朝诧异的啊了声,随即兴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