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闻择想了想,“问问部落里的崽崽们想不想来,想来的跟上。帮着摘棉花的崽崽,我会给他们奖励。”
狂信笑道:“对啊,这活儿小崽们也能干!他们那么喜欢出去玩,肯定会抢着来的。奖励的话不用你,我们部落出!”
打定主意,他们先回了一趟部落,包括崽崽,把能带上的人,全都带上了。
有些崽崽还不能化形,一只只长着棕黄色绒毛的小狮子,跑起来尾巴一甩一甩,兴奋地嗷嗷叫,奶声奶气的,给闻择心都萌化了。
抵达棉花生长的地方后,闻择看到那一颗颗白色的“毛球”,就心潮澎湃。
他一分一秒都等不得了,背好筐,直接冲了过去,双手并用就是摘。
其他人也知道棉花是个好东西,分头行动,摘得格外积极。
崽崽们雀跃地在地上打着滚,憨态可掬,边玩边摘,也算劳动力。
一上午,他们换了好几个地方,棉花摘了几百筐。
下午,去采集和打猎的人们回来,放下东西,就来支援了他们。
摘棉花的效率顿时更高了!
摘棉花难度虽然不大,但干久了还是累的,摘到最后,闻择晕头转向,闭上眼睛,浮现的都是棉球。
好在干活的人多,大家聊聊天,唱唱歌,极大程度地减轻了疲惫。
而且累虽累,丰收的喜悦,让他内心是满足的。
野外的棉花太多了,一天摘不完,闻择第二天第三天,又带着烈风部落的人继续摘。
他现在锻炼得皮糙肉厚,但这么一通干活,手上和胳膊上还是被刮出了小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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