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啊,你知道我是谁的女儿吗?我爸可是个将军。他这人一向强势,强势到可以不用任何解释就抛弃了我和我母亲,强势到我母亲去世前都不来探望一眼,强势到不顾我的意愿非要把我塞进军队,强势到我去找失误的上级理论时却把我责骂一顿。你知道吗,对他们来说的小小失误,却害得我三位战友终身伤残。我这辈子做的最大一件叛逆的事就是不顾他的反对强行退役。”她突然嘴角一翘,露出一丝意味不明的狡黠笑容,“也许能更叛逆些。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刁无手沉默了片刻,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父母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双鞋。我们那儿穷,小孩子都是不穿鞋的。你也许会问三岁的小孩记得什么,可我就是记得那天,他们给我穿上了一双鞋,我很高兴,都舍不得下地。可是穿鞋子不过是为了抬高我的身价,三百块,我就值这么多。可惜啊,买我的不是人贩子,那混蛋专门控制一群儿童乞讨来赚钱。从此之后再无一件好衣再无一顿饱饭,如果讨不到足够数量的钱还得挨打。知道我为什么长不高吗?因为人一长大就不可怜了,乞讨的钱自然会少。那混蛋天天晚上让我们背大石块。当然,”她自嘲地笑笑,“我还不是最惨的,有的直接残了。再怎么压石块人还是要长大的,讨不到钱就只能去偷。别说,我在这方面还真有天分,一来二去我居然真成大师了。”她自豪地看着自己的手,“这是我全身上下最满意的部位了。”
尽管过往被刁无手一语带过,但秦初雪也明白这其中的心酸,她心里一片悲凉,刚想开口安慰,又听刁无手哀哀地说:“我和很多女人上过床,但我只交过一个女朋友。她大我三岁,我们从小在一起乞讨,都是她护着我。”她下意识摸摸脸,“大部分人都厌恶我的长相,其实我很高兴我长得丑,因为长得丑才能平平安安长大。那个混蛋,我们这群小孩中稍有姿色的他都不放过,”她满脸狰狞眼神怨毒,“小时候那混蛋侮辱她,我也只能在一旁眼睁睁看着。那时我就暗暗发誓总有一天会杀了他。”她声音里没有一丝恐惧,平静地说:“你不会去告发我吧。没了那混蛋,总以为日子会好了。可惜我俩的好日子只有短短的半年。她有一天突然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封信,说是看到我就想起以前的日子,她受不了要去寻找新生活。”她极力挤出一个笑容,“失恋失得都与众不同。那天我无意间看见你尽心尽力解救乞讨的孩子,唉,我居然就动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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