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大步上前,直到站在男子身前才发现这男人的身材并非略高,而是非常之高,她得把头仰得发酸了才能对上他的视线。
更坏的是,他平凡普通、缺乏记忆点的五官当中,有一双不普通的眼睛,像一潭深泉,乌黑、深邃,能把人给吸进去似的。
这一对眼,她不想弱下的气势不自觉地……弱了。咬紧下唇,她告诉自己,此事攸关秧秧未来,不能让步。
「秧秧年岁尚小,不知公子买下他要做什么?」她虽强抑怒火,但明眼人都看出她有多愤怒。
她凑近,他又闻到淡淡的玉兰花香,他喜欢这种气味,非常、非常……喜欢。席隽细观她的眉眼鼻唇,她长得相当清秀,说美艳?谈不上,但她的皮肤相当好,白里透红、粉嫩得能将男人心化成一汪春水,她最吸引人的是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充满灵气,他尤爱她眉宇间那两分英气,让她看起来像个侠女,特别是加上现在怒气冲冲的质问表情。
看着她,席隽想笑。
她是真的不认得他,即使他们已经见过一面。难怪江呈勳老说他长像太平凡,便是看上十来遍也记不住。
江呈勳总自豪道:「只有我一眼便把你给牢记,阿隽、你说我们两个是不是特别有缘分?」
听听这话,能不让人想歪?
不过这与缘分无关,江呈勳本就记忆力超乎常人,他没学过武功,但视力、听力、辨闻力、记忆力甚至是敏锐度都异于常人,这样的人不管学文习武都该有一番成就,可惜他硬是让自己长成一株平庸苗子。
江呈勳说自己是混吃等死的命,席隽却道:「等你活得够久就会明白,能够混吃等死也是种幸运。」
「说得好像你活得够久似的。」唠叨是江呈勳为数不多的本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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