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受人追捧,被当做英雄的时候,你却像是……”
……像是一只野猫。
这样的念头冷不丁蹿进男人的脑海里。距离这么近,他才发现对方的脸很白,在蜜色皮肤上也能看出异样的苍白。青年的嘴唇没有丝毫血色,透出不正常的病态,即便在说话,目光也始终在食物上。
他真的很饿。
瑞克斯恍惚意识到这一点,紧接着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饿——因为他流了太多血。
就算是作为被对方救出来的人,瑞克斯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对眼前人抱有一定程度的畏惧。他太强大了,强大到让人忽略了他也会疲惫。
眼前的人从他们见面就没休息过。为人们屠戮了一整个虫母的领地,杀死了城中众多邪恶信徒。每一颗子弹都浸透了他的血,衣服被血染成黑红色。每一寸皮肤都曾愈合、崩裂,断裂的肋骨中心脏通红,骨茬森然。
所有人都畏惧他,他有实力过上最好的生活,但他在夜里醒来,只是怕打搅仆人,去厨房给自己偷偷地拿了一只剩鸡。
就像只流浪的野猫,渴了饿了自己舔舔爪子伤口就过去了,全然不在乎会不会痛、会不会死。这个看起来异常嚣张跋扈的人,实际上居然过得十分简单。
这也太荒谬了……荒谬到让瑞克斯笑不出来,他鬼使神差地问:“就算拥有永恒的生命,你受伤的时候也会疼吗?”
这孩子今天怎么奇奇怪怪的,梅森不能理解,但还是好好纠正了一下对方错误的认知:“你好像误解了一件事情,虽然我有永恒的生命,但不代表我不会死。我流血也会痛,饿了也要吃东西,如果受了救不回来的致命伤也会死。”
“现在的我只不过是一个活得比你们更久的人类而已,我们的唯一的区别就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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