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他可以一辈子在庄园里狩猎饮宴睡老婆,偶尔在春耕籍田时,装模作样的下到田间,在国人野人们面前扶一扶犁,就可以被乡中三老们翘起大拇指,说成一位英明的好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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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他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向自己的封君,也就是赵氏家主提供军赋,并在受到征召时,带上邑里的戍卒,以供领主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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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是一个阶级社会,圉喜和牧夏则是阶级的最底层,世世代代为奴为婢,跟牛马打交道。要是成了赵无恤的首批“副贰”,自然会跟随他前往封邑做家臣,身份地位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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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赵无恤做出了承诺,两人便毫不犹豫的跪倒在地,咬破手指将血涂在嘴角,向着泰一神发誓,委质效忠于无恤。而其他马童们则在一旁,各种嫉妒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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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无恤静静地等待这仪式结束,随后接过两人在石片上按了血手印的“质”,小心收好。虽然有些不适应,但他明白,作为封建领主的士大夫都有附庸于自己的庶隶子弟,这就是春秋的生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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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便宜老爹赵鞅后来还创下了一次性和几千名士人委质效忠,赌咒盟誓的记录,后世称之为“侯马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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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从关系建立后,无恤毫不客气地命令道:“去挑上三匹好马,再去把我这几天做的马鞍拿出来,我们不乘车,我们骑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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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人对单匹的马,远远没有重型装备战车那样看重,所以,以无恤的身份,也能调用几匹。而圉吏牧吏,他们的地位远不如那位差车王孙期,连正式的家臣都不算,又哪敢真的管赵无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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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对单骑不太重视,其中一个原因便是,春秋时代,尚未有马鞍,更别说马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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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无恤在厩苑里所见的马匹,已经有了缰绳和马嚼,但身上只垫着葛布褥子,两侧还有耳朵状的东西垂下来,虽然简易,但可以让骑手避免磨破大腿。这东西叫做鞯,后世不是有首木兰诗么:“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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