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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鲍比汉斯看来,这个角色的设置是故弄玄虚,也就是说,不管安德森是杀老鼠,还是后来想杀人,都是为了给角色加点儿时髦值的随意添加元素。毕竟,总有些爱好古怪的影迷喜欢有特殊职业的角色,什么杀手、特工什么的,那么导演肤浅地加点儿元素进去,哗众取宠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也有一部分影评人试图深入地挖掘角色。
他们认为安德森这个角色很有意思,从影片中可以看出,他自身杀戮欲望的来源根本没有给出解释,也没有像一般电影那样设置什么悲惨身世背景、凄惨往事一类,而是天生的,无缘由的。所以,如果将杀戮欲广义为一种欲望,那这部电影也算是人类对抗欲望的全过程了。
更有意思的是,这场对抗并不算是成功。
不是好莱坞完美的大团圆结局,它没有粉饰、敷衍地让角色完全改邪归正,哪怕到了最后,主角安德森还是选择了拿着刀埋伏在汉森教授家门口,只不过理智又一次帮助他临时压下了欲望,直到最后,由主角的死亡划下句点。
当然感性一点儿的,可以说是爱情的伟大和胜利。
但其中隐含的结论似乎又在告诉大家,要不然杀死别人,要不然杀死自己,没人能战胜自身的欲望,只有死亡才能终结一切。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部电影拍得就现实和可怕了。
于是,还有个别影迷站在汉森教授的角度提出了一个观点:[汉森教授怕不是被安德森给吓跑的吧?他是不是意识到安德森要杀自己了?他要继续留下去,是不是早晚被捅死?你们看安德森之前抓着打火机,一脸变态兴奋地追着蟑螂烧的那一幕,汉森教授的脸都快吓绿了。你们说,他当时怕的是蟑螂,还是安德森?]
没人能解答这个问题。
此时,电影仅仅在电影节上首映,还没有正式公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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