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来其他的守护者。
芬里斯意外地没有骂他。
因为芬里斯自己现在也在寻找宝物,根本没空。
拿起一条珠宝项链,他回忆起在洛恩区域的西海岸赶海的时光。
在海滩上寻找那些小海鲜时,心想这要比捡钱还快乐。
现在他觉得,还是在金币海里找值钱的宝物更快乐一点。
一想到这里的每件宝物拿出去都能换上一大袋子沉甸甸的金币。
而这些金币买很多很多好东西,心脏就会跃动。
吃上一顿会有些肉疼的餐厅,他可以把厨子买回来天天给他做饭,每天都是好酒好菜。
他可以买个宅子,养上几只坐骑,然后再找一位美女。
讲真,这有些像格雷森的想法。
芬里斯只是短暂地想了一下钱的基础作用。
随后他就决定好要将这些钱花在哪里。
——留一小半,剩下的给手下人分了,然后自己就消失。
他已经过了想要发展势力的阶段,有些事情时间长了就变成了负担。
而他现在需要一个甩开这一切的动力。
就是这些钱,只要给他们钱,就不用再考虑这些人了。
届时,他就不用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那些只能挣个三瓜俩枣的买卖上,也不用想着手底下那群蠢驴会不会饿死。
虽说他们可能会败光这些钱,但败光,只能说活该饿死。
摆脱一切后,他就可以沉下心,去寻找一些值得猎杀的魔兽作为人生的挑战。
风嚎森林的王就不错,如果能找到合适的队友可以尝试进行追猎。
芬里斯想要一个破风之狼的传奇名号,用来以后刻在墓碑上。
幻想时间结束,芬里斯越想越觉得这计划不错。
洛恩区域出了那档子事,而他们意外成为了替罪羊,索性不如让强盗团散伙。
一想到是散伙费,芬里斯捡的更起劲了,像是在捡那群蠢驴的眼泪。
得到了拉斐蕾尔的允许,小约翰也在搜刮宝藏。
这里的宝藏多到带不完,当然不差他的一份。
再怎么说他也是黄金乡的开拓者之一。
即使是这年纪,他也已经对钱有了概念,也能明白自己带出去的东西能改变很多。
能停止家里无尽的争吵,能让餐桌上每天都有美味的食物。
能让家里换上更大的房子,以及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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