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朝灼依他所言坐了过去,两人拍完照片,白皎负责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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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了一会儿,他看向朝灼,“你打算抱着这束玫瑰花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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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灼执拗道:“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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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也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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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吃完饭白皎发现,朝灼不仅吃饭要抱着玫瑰花,甚至开小电车也要抱着玫瑰花,还要把自己的手链秀出来,闪到不少人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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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皎觉得他可爱,趴在椅背上从后面认真地望着朝灼的侧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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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的很爱面前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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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失忆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白皎知道了,自己的灵魂深处,将朝灼视为多重要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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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需要一个眼神,听对方说一句话,就会舍不得分开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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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这个世界的婴儿时期第一次见到朝灼,就泛起无限的亲昵和爱慕,再也不愿意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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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有的记忆的白皎更喜欢步步为营,没有记忆的白皎同样不择手段,情感却是相同的,只不过一个幼稚多,一个成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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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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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皎忽然的一句话,让朝灼踩下急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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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朝灼笑得眉眼弯弯,转过头来,“刚才风太大,我没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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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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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回应,白皎坦诚地表达自己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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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他终于懂了什么是爱情,又怎么去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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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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