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日见申酉杀,但乙通根寅,非真从杀
原文:
按:四柱皆财,八字中既无印绶,又无比劫,始为弃命从财。若王十万之造,正印干逢,非真从财格也。四柱皆杀,八字中既无比印,又无食伤,始为弃命从杀。若李侍郎之造,比劫林立,印绶居时,非真从杀格。原书如此,姑且仍旧。
译文:
按:四柱皆财且无印比,方为真从财。
王十万命透正印(己土),非真从财。
四柱皆杀且无比印食伤,方为真从杀。
李侍郎命比劫林立(甲木)、印居时(申金),非真从杀。
原书有误,姑存其旧。
注解:
1. 学术批判:
指出原书案例错误
强调从格需严格条件
2. 正确案例标准:
从财:无印比
从杀:无比印食伤
原文:
有井栏成格者,庚金生辰申月,方有此格。以申子辰冲寅午戌,财官印绶合而冲之。若透丙丁,有巳午,则现存官杀,而无待于冲,非井栏之格矣。
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郭都统制命也。运喜财,不利填实,余皆吉矣。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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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井栏格者,庚金生辰申月,以申子辰冲寅午戌。
若透丙丁、见巳午,则现存官杀,非井栏格。
如戊子、庚申、庚申、庚辰(郭都统制命)。
行运喜财,忌填实(如冲寅见寅),余吉。
注解:
1. 成格条件:
庚金生申月
申子辰冲寅午戌
2. 破局条件:
透丙丁(官杀)
见巳午(财官)
3. 案例解析:
郭命:庚申(金)庚申(金)庚辰(金)戊子(火),申子辰冲寅午戌
原文:
有刑合成格者,癸日甲寅时,寅刑巳而得财官,格与合禄相似,但合禄则善以合之,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命有庚申,则木被冲克而不能刑。有戊己,则现透官杀,而无待于刑,非此格矣。
如丁未、癸卯、癸卯、甲寅,十二节使命也。运忌填实,不利金乡,余则吉矣。
译文:
有刑合格者,癸日甲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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