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县令既喜欢这样又不喜欢这样,但无论如何,这事实都不容改变,他已不再是县令,失陷在买活军的地盘里,还要为一家人找到活路,至少是找到饭辙。“马老爷,马老爷今日起晚了。”
“刚从城门回来。”马百户却不是起晚了,而是先去办了事。“路已开始修了。”
“那正好,做两个时辰,回来吃午饭,白肉也凉了。”
谢双瑶带他们一起又往城外走,于县令一个多月以来第一次出城门,恍然若隔世,抬手略遮着太阳,望着城外景象,“这,这是在做什么?”
马百户手底下那批兵丁都赤着上身,裤脚高高挽起,一个个熟门熟路地做活,有人担水往桶子里倒去,又加入许多灰色粉末,另一桶是已经搅和好了,深灰色的湿泥,另一批人把湿泥填到夯土路上——路已被挖出一条长坑,正好能容纳一个木框子,众人将湿泥填入抹平,过一会湿泥稍干了,取出木框子又往下一段填去。
“修路!”马百户说,“彬山都用这样的路,比黄土路要好得多,又便宜,这叫水泥路!”
于县令惊异地望着他,马百户说了实话,“儿郎们讨贼……不不,儿郎们从前常常在彬山做这样的活计。”
谢双瑶看起来并不介意自己被‘讨贼’,反而笑着说,“你们那不叫讨贼,叫扶贫下乡,至少给我们修了五十里路。”
原来早是熟手了,难怪这般麻利,想来过去几年都是这般,拿着朝廷的俸禄给反贼修路!就在他眼皮子底下!
于县令不免瞪了马百户一眼,马百户讪讪地笑着,谢双瑶打圆场说,“现在都是一家人了,以前的事不必计较太多。”
又问于县令,“以前修整一里道路要多久?”
于县令打点精神说,“若是三十个工,一里路要五天,县里是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