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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在似锦楼,我的养父不过是一个帮厨,除了带几个孩子就是当个切菜配菜的,一样的食材一样的工序他独自掌灶的菜只能卖沈大厨五分之一的价钱,所以似锦楼出事之后他能幸免于难。为了养活他救下的黎家的孩子,他给敌人当厨子,结果到头来受惠于他的人成了把他推向绝境的人。他在孤苦无依的暮年收养了一个小儿子,这个孩子不能学他手里的厨艺,不能回国当厨子,哪怕他真的很喜欢。”
很喜欢,很喜欢。
出生在灾荒年的孩子从小的梦想就是要吃一顿饱饭,他的养父就是能把最简单的地瓜饭都做的可口又好看。
老人战战巍巍端来的碗,是他这荒唐半生里最温暖的记忆,他怎么可能不去热爱那个能把食材变成美味的奇妙艺术?
可是他的养父说,他的一辈子都毁在了自己的一双手里,俞正味做什么都可以,第一不能作奸犯科,第二不能当华夏菜的厨子。
不能学习,也不能向往,越是不能做,他就越是喜欢,半生无解。
听着他说话,女孩儿拿起两个地瓜,洗净之后干净利落地削皮,米淘洗干净之后入锅熬煮。
生地瓜的材质坚硬,切成滚刀或者方块比较容易,偏偏沈何夕在刀光闪烁间把地瓜削出了一个一个的圆球。
等到俞正味说完,粥也已经滚煮了一段时间,地瓜球被放进去。
烧滚、焖煮,地瓜球在渐渐涨开的大米花细细地翻滚出自己的味道。
就在这样的甜香味里,俞正味讲完了往事,所有的人都沉默了。
沈何夕用勺子舀了一碗粥出来,圆滚滚的地瓜球色泽明黄可爱,配着白色的米花让人觉得妥帖又暖心。
“俞大厨,要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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