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iphone手机,杨小乐又想起了前世以ar核为基础派生出来的各种嵌入式芯片。
前世里,总共有30多家半导体公司与ar司签订了硬件技术使用许可协议,其中包括英特尔、iblg半导体、三星、nec、sony、飞利浦和国家半导体等这样的大公司,广泛应用于移动通信、数字蜂窝电话、硬盘驱动器、数据通信、消费类多媒体、便携式计算机、高档打印机等等,年收入数十亿美金。
ar司是专门从事基于risc技术芯片的设计开发公司,作为知识产权供应商,本身不直接从事芯片生产,靠转让设计许可由合作公司生产各具特色的芯片。世界各大半导体生产商从ar司购买其设计的ar处理器核,在根据各自不同的领域,加入适当的外围电路,从而形成自己的ar处理器芯片进入市场。
一家公司若想使用ar内核来做自己的微处理器,必须向ar司购买其架构下的不同层级的授权。架构的授权分为三种:架构层级授权,内核层级授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ip核授权),使用层级授权。打个便于理解的比方来说:甲写了一篇文章,然后告诉乙,你可以拿去修改后使用,这就是架构层级授权;然后告诉丙,你可以在你的文章中引用我的文章,这就是内核层级授权;最后告诉丁,你只能对我的文章进行转发,不能更改,不能添油加醋,这就是使用层级授权。
这就是杨小乐所了解的ar司的情况,对于ar司的历史,却了解不多,只知道成立于1979年,为了研制自己的计算机,向当时的英特尔索要80286的芯片资料,被拒绝后,发愤图强,自力更生,花了5年时间设计出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微处理器,并于1990年成立ar司,起初因为经营不善,才决定走知识产权供应这条路,果然20年后,苦尽甘来,占据微处理器的半壁江山。
现在才1975年,离ar司的前身有设计想法还有4年的时间,只要自己能赶在79年之前,将这种架构申请专利,那么未来的发展就不会在芯片生产上受到任何掣肘。指令集可以慢慢写,反正ar到21世纪之后,才能焕发青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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