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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让别人知道她的过去,至少在几十年后,有人还能偶尔想起大山深处,有一个努力活着的女人。
她说,她十三岁就进了当时只有十五岁的男人的家门。从十三岁到二十岁,他们都没有孩子,因为她不能生育。
在这个不传宗接代就是忤逆祖上的地方和时代,她被公婆赶了出去。
她回不去娘家,回不去婆家,在草原上漫无目的地走,遇到了饥肠辘辘的狼群,狼群围着她,眼里冒着绿光。
她以为自己要死了,可没想到,男人追了出来,不光赶走了狼群,还要带她回去。
他们两个人被家里赶出去,捡了个没人住的破茅草屋一起过日子。每天粗茶淡饭,饥一顿饱一顿。
男人给附近的人做帮工,她也跟着一起。雇主说男人和女人力气不一样,给男人开两毛钱一天,只给她一毛钱。
男人说,明明干的活是一样的多,一样的重,凭什么给她减一半?雇主把他打了一顿,还是只给一毛钱。
男人就把自己的工资分五分钱给女人,这样,两个人的工资就都是一毛五分钱。男人还把自己的工资都交给女人,说她聪明,会持家。
女人没有辜负他的信任,即使一贫如洗,也尽量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还攒钱买了几头牛羊,除了做工,还能放牧。
她二十一岁的时候,托村里人帮忙,领养了一个七岁的男孩。也因为这个领养来的男孩,她和男人都搬了回去。
可是好景不长,男孩来的时候就记事了,记得自己是哪里人,父母叫什么、长什么样子。九岁的时候,他跑了。
找到他的时候,他被自己的亲生父母赶了出来,一个人流浪在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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