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不着。
南琅似笑非笑的看她:你这说的我好像会用上一样。
周叶:这谁能说的准。
南琅盯着周叶的脸,唇角微勾着,眼神在变幻灯光下看不真切,晦涩难明。半晌,她挪开视线,起身往舞台的方向走,悠悠抛了一句。
我还真用不着。
原本酒吧里有个乐队,周叶的前女友便是那个乐队的主唱。乐队虽不出名,能力却非常出众。周叶前女友走后,那个乐队也跟着离开了,换成南琅时还有许多人不适应。
南琅曲库并不丰富,大多数是民谣和情歌。
她走到舞台上,点开一首轻缓情歌的伴奏,还没开始唱,底下有人开始嚷嚷:能不能换一首,我们都听腻了。
南琅挑眉,话筒举到嘴边:这歌我还是第一次唱。
嚷嚷的人道:反正这类的我都听腻了,之前的那个人呢,怎么不见她来?!
南琅笑:我也不知道呢,这人我不太熟。
你喜欢听她的那就发个寻人启事好了,跟我说这个干嘛,另外,南琅坐在高脚凳上,话筒放在麦架上,手握了握,眼眸呈上扬的弧度:我唱歌的时候你们安安静静听着就好,不喜欢的话也请安静的走,别嚷嚷,太吵。
南琅盯着底下那位作乱的人,轻描淡写道:也很招人烦。
酒吧里全是女人,各个年纪各个模样的人都有。
她们眼神全看向同一方向。
浅蓝色的灯光交织,透着几分温柔,照耀在舞台上,将女人张扬深邃的眉眼柔和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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