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到后来,孟老板的老婆因为不堪街坊言论,把虞尔赶出来。小女孩儿一个人孤零零的就在外面待了几天,直到有一天路过我们所才被发现。派了人去调查,老孟才说根本没见过虞尔的母亲,虞尔住在他那儿是因为是那孩子捡垃圾卖钱跟他交换的,我们什么也查不到。”
“居委会的人提议先给虞尔找个领养,那时候虞尔已经在繁子街快待了半年。”赵警官面色无奈,“虞尔在这方面强硬得很。”
他们警察其实已经为虞尔做过很多工作,却不起任何作用。比如给虞尔换了好几个收养家庭,但那孩子永远不肯认人,甚至屡次逃出来,下次见到又是在繁子街流浪。
任人怎么劝,虞尔也只想待在繁子街,只不过多了警察帮忙,他可以偶尔住在孟氏宾馆。
再到后面,虞尔处境更加恶化,便是因为那个故意扮成他样子的惯犯出现。那会儿没人知道贼娃还有真假,所里因为虞尔折腾了几回,难免有些怨言。街坊总有人报警说是那孩子偷东西,他们想着就是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儿,便仅是把虞尔带回所说教。
虞尔前几次都可怜兮兮地不承认,可街上被偷的情况却越来越多,大家都给他扣上了贼娃的帽子,直接不报警了,见到虞尔就打他。久而久之,屈打成招,饶是他不承认也得承认了。
直到赵警官这个月调回所里,他跟了虞尔一段时间,发现这个孩子确实没有偷盗的行为,只是捡别人不要的东西,再拿去卖钱。
也是一次偶然,让他遇见了真贼娃。
大年夜那天,他又撞见“虞尔”,与平常不同的是,那人行迹诡异,从不走寻常路,动作比起孩子,更像是一个成年人,而且手脚之快,几乎是不可查的,他甚至几次险些跟丢。
而那天赵警官回来以后,才得知虞尔被孟氏宾馆的老板娘肖敏扒光衣服扔在街头,等再找到虞尔,他正穿着件极其宽大的大衣捡钢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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